首页  |  工作动态  |  监督简报  |  网上办公  |  专题报道  |  县市动态  |  科普知识  |  典型案例  |  机构职能  |  法律法规

 当前位置:云南省楚雄州卫生局卫生监督信息网->监督公告->卫生部关于修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

·楚雄州卫生局2010年7月卫生许可…
·楚雄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2010…
·楚雄州卫生局2010年6月卫生行政…
·楚雄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举办20…
·楚雄州卫生局2010年5月食品卫生…
·卫生部取消以次氯酸钠为主要有效成分…
·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卫生厅…
·楚雄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健康…
·楚雄州卫生局公告
·楚雄州卫生局2010年4月食品卫生…
·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云南…
·餐饮管理新办法下月起施行禁用回收食…
·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纳入传染病报告网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
·楚雄州卫生局2010年1、2月食品…
·卫生部关于修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
·《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入…
·楚雄州卫生局关于2009年度州属直…
·关于防范和减少野生蕈中毒事件发生的…
·关于防范餐饮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公告
·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楚雄州卫生局关于报送职业卫生工作总…
·楚雄州卫生局公告
·楚雄州卫生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保障“两…
·预警公告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发出严查“兴发环…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开展新资源食品许可…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绿茶籽油和南瓜籽油…
·楚雄州卫生局转发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妥…
·楚雄州卫生局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总数:49  每页:30  1/2 上页 下页

卫生部关于修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0-2-23    阅读次数:219

卫生部关于修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经研究,决定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卫生部令第11号)第六条第一项修改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 肝炎患者经治疗后临床症状消失,肝功能正常,可恢复原工作”。
     二、将《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1995年卫生部令第41号)第十六条第一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第二款、《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1996年卫生部令第48号)第九条第四款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卫监督发〔2009〕53号)第四十六条中的“病毒性肝炎”修改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
     三、删除入学、就业体检表(包括体检项目)中涉及乙肝项目检测的有关内容,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二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支持我们  |  给我们留言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2010,楚雄卫生局卫生监督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是第 876688 位访问者(访问统计

ICP备案:滇ICP备06006358号
楚雄州公安局备案号:532300-0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