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监督简报  |  网上办公  |  专题报道  |  县市动态  |  科普知识  |  典型案例  |  机构职能  |  法律法规

 当前位置:云南省楚雄州卫生局卫生监督信息网->机构职能->岗位职责

·机构职能·
 单位概况
 单位领导
 组织机构
 科室职责
 岗位职责
 规章制度

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06-7-12    阅读次数:1991


    〈一〉所长职责
    1、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州卫生局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卫生监督所行政、业务管理工作。
    2、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卫生工作方针、政策。
    3、负责组织制定全州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划、计划、技术管理标准和实施方案,业务建设发展规划和内部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
    4、配合党支部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认真抓好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
    5、按照干管权限负责对各科(室)长(副科长)、主任(副主任)的考核、聘任,以及全所职工的任免和奖惩。
    6、妥善协调好各种关系,建立起良好的工作环境。
    7、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8、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二〉副所长职责
    1、在州卫生局和所长领导下,协助所长做好行政、业务的工作计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2、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卫生工作方针、政策。 
    3、积极协助所长认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4、协助所长对中层干部以及职工进行考核和人员管理。
    5、协助所长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协助所长做好分管内的各项工作,关心职工生活,推动全所工作健康发展。
    6、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责
    1、在所长和副所长的领导下,履行所办公室各项职责。
    2、负责组织和草拟全所工作规划、计划、总结以及其它文字材料。
    3、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正政令畅通。
    4、承办所务会议的各项决定事宜,组织重要会议,安排全所政治、业务学习,做好会议记录,并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5、负责人事、财务、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
    6、协调所内各科室之间和其它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7、组织办公室人员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信息传递订阅、立卷归档工作。
    8、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工作。
    9、负责全所人员考勤,外出车旅费报销审核工作。
    10、负责安全保卫,车辆、后勤的管理工作。
    11、抓好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工作人员职责
    1、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办公室的文秘、机要、后勤内务工作。
    2、负责上下往来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和保管工作。
    3、协助主任(副主任)做好日常事务。
    ※ 会计职责
    1、拟定财务计划,负责财务管理,做好财务预(决)算和财务收支状况分析工作。
    2、处理好会计事务,编写财务会计凭证,核对往来帐目,清理债务,管好会计档案,按时结算。
    3、按要求做好会计报表。
    4、宣传和监督财经、物价政策和纪律的执行情况。
    ※ 出纳员职责
    1、负责办理现金收支,领取,汇款,转帐,随时掌握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2、建立健全帐目手续,负责保管现金和收、付、转各项原始单据,交会计审核列帐。
    3、编制工资表,按时发放工资和各种补贴。
    4、严格报销制度,做好差旅费的核报和结算工作。
    ※ 驾驶员职责
    1、坚守岗位,保持车辆性能完好,随时做好出车准备。
    2、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3、负责车辆的维修和管理。
    4、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四〉公共卫生监督科科长(副科长)职责
    1、所长和副所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行政、业务管理工作。
    2、拟定工作计划和监督执法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3、依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组织全科人员做好卫生执法监督。
    4、认真分析所辖区内被监督单位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负责组织科室政治、业务学习,考核和评比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医疗机构监督科科长(副科长)职责
    1、在所长和副所长领导下,负责全科行政、业务管理工作。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监督执法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科室政治、业务学习,考核和评比工作。
    4、负责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卫生许可管理科科长(副科长)职责
    1、在所长和副所长领导下,负责全科行政、业务管理工作。
    2、拟定卫生许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科室政治、业务学习,考核和评比工作。
    4、负责收集、分析、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5、严格按照许可证发放程序审核发证。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稽查科科长(副科长)职责
    1、在所长和副所长领导下,负责全科行政、业务管理工作。
    2、拟定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群众法律咨询、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对全州卫生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
    5、负责组织科室政治、业务学习,考核和评比工作。
    6、负责对全州卫生执法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卫生监督员职责
    1、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努力钻研业务知识。
    2、依法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管理。
    3、依法对健康相关产品、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及经营
健康相关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进行现场调查和卫生监督、监测、采样,依法取证和索取相关资料,对样品提出检验项目,负责检验报告的发放。
    5、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6、参加对有害人体健康事故、假冒伪劣产品案件和疫情的调查。
    7、宣传卫生法规和业务知识,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8、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执行机构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
    9、熟练掌握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支持我们  |  给我们留言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2010,楚雄卫生局卫生监督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是第 876662 位访问者(访问统计

ICP备案:滇ICP备06006358号
楚雄州公安局备案号:532300-0040号